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67号)有关安排,现将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拨付各单位(附件1)。请填写《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授权支付用款申请表》(附件2),并于7月29日前报我局(会展处)。
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按照已签署的承诺书要求,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拨付表.wps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刘斯琦,电话:81342001,传真:81093706;邮箱:liusq@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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