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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招商引资项目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5 07:29:28 来源:市商务局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广州空港委: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24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我局制定了《广东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招商引资项目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313室(市商务局)

 

    附件:广东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招商引资项目入库项目申请材料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2月28日

(联系人:卢勉,电话:81068439,传真:88902263,邮箱:lumian@gz.gov.cn

 

附件

 

广东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招商引资项目入库项目申请材料

 

    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鼓励我市企业支持外商投资工作,按照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的原则,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1.在广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参加境外重大经贸活动的企业和商协会;

    3.按照信用管理部门规定,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管理部门 “失信黑名单”。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的赴欧洲、北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开展的投资促进活动,对参加活动的企业和行业商协会的活动费用给予资助。每次活动对每个企业支持的费用不超过2 万元;每个商协会支持的费用不超过4 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的80%。支持2017 年8 月1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期间已完成项目,已获得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三、申报材料清单

    企业须报送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列明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1.2019 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申报表。

    2.申报声明书。

    3.支持企业和行业商协会赴境外参加重大经贸活动出访费用申请表。

    4.提供实际发生费用明细、申请报告、人员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机票、旅行社发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

    各企业向市商务局申请,提交申请资料。并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资料(两份)报送至市商务局(欧美招商处)。申报截止日之后将不予受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商务局联系。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一)企业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须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申报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及财务制度规定作相应的财务及会计处理,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积极配合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核查、绩效评价。

    (二)申报单位和个人在资金申报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财政资金用途等违法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追回财政专项资金,5年内停止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广东省2019 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申报表

    2.申报声明书。

    3.支持企业和行业商协会赴境外参加重大经贸活动出访费用申请表

 

 

 附件2-1

 

 附件2-2

 

 

 

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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