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广东省2018年 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要产品 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事项(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秩函〔2018〕83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广东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拨付给你单位。
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附件:广东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安排表.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21日
(联系人:袁敏兴,联系电话:81098237)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