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资金拟安排计划(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7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87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106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广州市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资金拟安排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1月9日。
若对上述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匿名反映不作受理。凡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安排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安排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资金拟安排计划(第二批)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董小姐、卢小姐,电话:81328182、88902308,传真:81097152)
附件
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资金拟安排计划(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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