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调整申报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第一期)入库截止时间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调整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截止时间的通知》,我市截止时间调整如下:
一、关于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
请企业于2月29日前在“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上申报,书面申报材料于3月4日前提交到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3月13日前报送到市商务局(财务处)。
二、关于企业品牌培育项目
请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于3月4日前提交到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3月13日前提交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并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商务局(贸发处)。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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