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公告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portal.scjgj.gz.gov.cn/aiceps/liaisonsLogin.html)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参加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将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https://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