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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

发布日期:2021-05-29 10:18:42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字号:

  当前,全球新冠病毒持续蔓延,国内部分省市出现本土疫情,我市近期也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工作须臾不可放松。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将对有关区域人员开展进一步排查,相关安排和要求通告如下:

  一、在荔湾区海龙街、白鹤洞街、中南街、东漖街、冲口街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员以居家为主,停止非日常生活必须的一切活动,除每户每天限1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外,其他人员不得外出。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除外)、学生儿童托管机构一律停业,幼儿园、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学校(有住宿条件和全封闭管理条件的初三、高三除外)暂停线下教学,初三、高三年级有住宿条件的,在校实施全封闭管理,没有住宿条件的,居家开展线上教学。

  二、在荔湾区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全部区域,以及越秀区六榕街、光塔街,海珠区瑞宝街、滨江街,白云区石井街凰岗社区,钟落潭镇东凤村、良田村,番禺区南村镇南村社区、梅山村、坑头村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员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除外)、学生儿童托管机构一律停业,幼儿园、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餐饮场所禁止堂食。中小学阶段学校(有住宿条件和全封闭管理条件的初三、高三除外)暂停线下教学,初三、高三年级有住宿条件的,在校实施全封闭管理,没有住宿条件的,居家开展线上教学。高校由学校按要求严格管理。

  三、在全市其他区域:严格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集聚,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从严从简开展节庆活动,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联欢、聚餐等活动,学生儿童托管机构停业,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进入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娱乐场所等密闭公共场所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精神卫生、养老、福利、母婴类服务机构及监所、宗教场所等重点场所封闭管理。各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保持通风。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做到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测体温。

  四、各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不停供、不断档、不脱销,组织做好交通运力保障,确保群众必要出行需求。

  上述分级分类区域范围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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