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口岸服务保障中心关于审计整改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议公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函》要求,广州口岸服务保障中心对《审计报告》(穗审综报〔2019〕35 号)中提出的四个审计问题高度重视,立即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未按规定清理长期应付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长期应付款”中反映两个涉及法律诉讼物业的挂账押金未作处理的历史遗留情况,已按规定将其中一处物业的挂账押金予以依法没收,目前正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办理上缴市财政手续;另一处物业正在等候法院开庭审判,待法院出具判决书后,按判决结果执行推进后续工作。
二、关于“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认真梳理政府采购项目,规范预算申报程序,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严格按规定将政府采购的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表。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意识,杜绝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
三、关于“未在协议供应商处维修公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议供应商目录内的汽车维修厂定点维修公务车辆。
四、关于“绩效指标个数小于最低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切实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管理,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对各个项目预算均设置6个以上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均设2个以上,全部是量化指标,达到量化指标个数占比须达50%(含50%)以上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州口岸服务保障中心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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