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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 调结构)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2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 调结构)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

请各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于8月24日(星期五)前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上申报,于8月24日(星期五)前按《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中第四项“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企业申报外贸中小企业保单融资贴息表三份),以及《企业2018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提交到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企业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填写《区2018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8月29日(星期三)前提交到市商务委(财务与运行分析处)。

二、关于企业品牌培育项目

请各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于8月27日(星期一)前 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叁份)提交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企业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后连同推荐意见于8月29日(星期三)前提交到市商务委(贸易发展处)。

三、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

根据国家或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产业类别(见附件2),通知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申报。根据产业类别项目分别将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4份,电子数据光盘2份)于8月29日(星期三)前报送我委对口联系处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茧丝绸项目

请各区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进行实地检查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于8月29日(星期三)连同推荐意见和材料一式7份报我委贸发处。

五、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

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

市商务委财务与运行分析处 梁莲芝,电话:81097897, 88902680;

企业品牌培育项目:

市商务委贸易发展处 成静,电话:88902255

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茧丝绸项目

市商务委贸易发展处 金虹,电话:81096078;

机电与科技产业处 陈小姐,电话:81097467;

服务贸易处 汪新发,电话:81097576;

会展促进处 郭史贤,电话:81098097。

 

附件

附件1:企业2018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2:各区2018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广州市国家或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产业类别.doc

附件4: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8】6号).rar

 

广州市商务委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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