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穗商务产函〔2018〕37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的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发展事项实施细则》,我委制定了《2019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联系人:谭文伟、王凯龙,联系电话:88902996,88902315)
2019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
与科技发展(公共服务平台)
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一)在广州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相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支持标准
支持机电及科技产业外贸领域(含汽车、船舶和摩托车出口基地,以及加工贸易)的技术研发、检测认证、展示交易、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项目单位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在设备、技术和软件等领域的投入,给予不超过项目投入5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主要内容是:
(一)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指为相关产业提供前瞻性、基础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实验协作,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以及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等服务的项目。支持内容仅限于因提供相关服务而产生的必须的设备(对通用于试验、研发及生产的中试设备,相同设备(不分型号)原则上只补助1台/套)、仪器、软件购置费。
(二)公共检测平台。指为相关产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出具试验检测报告、提供试验检测需求咨询等服务。支持内容仅限于因提供相关服务而产生的设备、仪器和软件购置费。
(三)公共展示交易服务平台。指针对相关产业提供面向国内外市场的产品或企业集中展览、展示和宣传等服务的项目。支持内容仅限于展示专用设备(含器材)、仪器、软件购置费。
(四)公共信息平台。指提供国际市场信息调查、数据分析、业务咨询、贸易摩擦预警、法律法规、产业及贸易政策等服务的项目。支持内容仅限于因提供相关服务而产生的设备、仪器、软件购置费和网络使用费。
三、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在申报该项目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所选择的申报项目的建设背景及目的、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开支内容,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
4.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5.为行业内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发票、服务合同等;
6.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发票汇总表(附件2),以及项目实际支付所产生的发票,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合同、报关单、付汇单等凭证;
7.符合资金扶持范围的佐证材料(如获得的相关荣誉、资质认证等)。
8.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并骑缝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申报程序
请企业于8月7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在《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申请表》(附件1)“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加盖意见,填好《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汇总表》(附件3),于8月10日前报市商务委(产业处)。
附件:
1.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申请表
2.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发票汇总表
3.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事项汇总表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