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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公布广州市非碘小包装食盐供应网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5-21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方便因疾病或治疗疾病需要、不宜食用加碘食盐的市民群众购买合格非碘小包装食盐,现将我市非碘小包装食盐供应网点名单向社会公布。请有需要的市民群众到指定供应网点购买。在购买过程中如发现假冒伪劣食盐,欢迎拨打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举报投诉。

附件:广州地区非碘小包装食盐供应网点.zip

 

广州市商务委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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