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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6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穗府办函〔2018〕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商务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城管委、工商局、旅游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局、城市更新局,白云机场股份公司:

《广州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7日

 

广州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促进我市老字号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和"互联网+"新趋势,进一步弘扬优秀文化,拓展品牌价值,充分发挥其在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经济与文化相结合、市场竞争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促进我市老字号创新发展,形成中华老字号、广东老字号、广州老字号多层次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不断提升老字号的文化特色、产品质量、品牌信誉和竞争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老字号的传承与保护。

1.弘扬老字号工匠精神。引导老字号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改善售后服务,使精益求精、服务至上的广州老字号文化焕发时代光彩。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工匠创新工作室""工匠教育基地"。鼓励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组建促进老字号发展专家智库,策划举办老字号发展论坛,发布老字号电视纪录片、微电影、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讲好老字号故事,弘扬老字号精神,传承老字号文化。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建设老字号文化创意园、在海内外开展以老字号为核心的名品展示活动,不断提升我市老字号在国内外的美誉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保护老字号原址风貌。通过建立博物馆等方式实现老字号的活态保护与传承,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进行原址保护。(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土规划委)强力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实施,制定保护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将保护老字号纳入其中,明确实施主体、时间计划和具体工作任务等。将原址保护老字号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在旧城改造中确需拆迁的老字号,除市政公共建设难以回迁外,应按照"拆一还一""原地段安置"原则保障老字号原址回迁,并按原有建筑面积尽可能恢复原有建筑面貌。(牵头单位:属地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城市更新局)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对老字号所在建筑提出保护措施,并鼓励老字号在历史文化街区集中发展。(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建立老字号非遗保护机制。鼓励和引导老字号企业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设立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每年对代表性传承人传艺授徒给予相应补贴,鼓励老字号企业积极开展生产性保护。(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加大对老字号知识产权注册与保护的支持力度。建立老字号保护名录,支持老字号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建立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互助合作及多元化解决机制和打假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老字号商标注册申请资助力度,支持老字号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修订完善相关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老字号专利申请资助力度,建立老字号专利大户培育制度,对年度发明专利授权突出的企业给予扶持。(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财政局)

5.建立老字号人才培养机制。支持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开设老字号相关专业或课程,扩大招生规模,聘请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兼职任教、授徒传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部门和协会组织的技能大赛和技能大师认定,有效推动技能人才的培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商务委)

(二)促进老字号的转型和升级。

6.推动老字号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老字号企业与旅游机构开展合作,将老字号纳入"广州游"相关线路,作为旅游资源进行深度开发。鼓励老字号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开发广州特色的旅游工艺产品。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老字号编撰广州老字号历史丛书和专著,设立老字号文化陈列馆、展厅或小型博物馆、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工作室。(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7.推动老字号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老字号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老字号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依法确认老字号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权属,对经营不善而停业的老字号企业,由政府指导重新进行品牌规划和包装,以延续老字号的经营。评估老字号无形资产价值,依法确认老字号的所有权。明确老字号权属独立的法律地位,改革老字号权属的分级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对已沉淀的老字号品牌,厘清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关系,采取老字号商标权转让、许可使用、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盘活老字号品牌资源。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老字号的发展,实现老字号品牌优势和民营企业机制灵活优势的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工商局)

8.推动"老字号+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老字号经营模式创新,发挥老字号优质商品、优质服务的特色优势,与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合作,开设老字号网上专区,打造老字号网上旗舰店或专营店。支持企业建设老字号线下展示馆,强化老字号产品线下体验服务,促进老字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老字号组建电商联盟,开发老字号app(应用软件),抱团在电商平台推广老字号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9.鼓励老字号"走出去"。支持老字号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做好老字号的国际化营销推广,建立老字号海外推广平台。鼓励老字号参加境外经贸交流活动和展览会,进行各类出口产品认证,大力拓展海外市场。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老字号"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国外政策壁垒、贸易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支持有实力的老字号积极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合作,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劳动力成本、生产要素资源的洼地优势,布局营销网点,占领"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形成广州老字号品牌效应。为老字号"走出去"和国际化发展提供宣传推广、需求对接、项目招商、投资合作和劳务输出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0.大力推进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完善和加快越秀区北京路和荔湾区上下九等区域的老字号一条街建设,升级现有街区公共配套设施,营造原汁原味的老字号街区场景,还原老字号街区历史感,打造具有浓郁广府风情和商业氛围的老字号集聚区。按照"腾笼换鸟"的思路,加大老字号品牌在北京路、上下九、荔枝湾等地区的集聚。研究制定老字号特色品牌集聚区业态准入标准和调整机制,保持老字号集聚区的特色与品质。(牵头单位:属地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更新局)在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站、南沙客运港等城市门户、窗口开辟老字号经营专区,以优惠的租金优先吸引老字号企业入驻。(牵头单位:属地区政府、白云机场股份公司)

11.改善老字号融资难问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针对老字号企业融资特点进行金融创新,加强对老字号企业的金融服务。推进老字号核心优质资产证券化,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到境内外交易所、新三板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或挂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老字号投资基金,对品牌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老字号加大资金、管理和技术投入。(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12.鼓励中医药类老字号开办医疗机构。鼓励我市中医药类老字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类老字号所举办的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做好老字号的宣传和推广。

13.开展老字号宣传推介。支持我市老字号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行业会展交流活动,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并按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鼓励老字号企业参与旅游部门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引导老字号企业与旅行社合作,举办相关节庆促销活动,吸引游客参加。扶持老字号非遗企业参与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并给予一定补助,在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中大力宣传展示老字号。(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14.扩大广州手信影响力。借助广式饼食、广式腊味等深受市民和旅客喜爱的广州手信,讲好老字号故事,扩大老字号品牌影响力。继续组织"广州十大手信"评选,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吸引公众互动投票,评选"我最喜爱的广州手信"。通过广州国际美食节、国际投资年会、广州博览会、广府庙会、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和澳门·广州缤纷产品展等大型活动,展示、宣传、推介广州手信,增强"广州十大手信"的认知认同度。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广州特色手信网上旗舰店或专营店以及旅游景区(点)线下体验店。推广使用"广州十大手信"统一商标标识,增强广州手信退税商店的岭南文化特色。积极引导广州手信生产销售企业与退税定点商店进行合作,鼓励广州手信销售网点开展离境退税商店的备案登记。(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旅游局、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15.加快老字号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鼓励老字号加大品牌宣传的资金投入,在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设置方面给予指导和规范(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在不影响道路交通运行前提下,商业老字号门店周边道路可设置路内停车泊位。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建设公共停车场、安装立体停车设备等方式解决周边停车需求。(牵头单位:市交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委)

16.对租用直管房的广州"中华老字号"企业实施扶持。原址租用直管房的广州"中华老字号"企业,可采用定向租赁的方式承租,并参照最新公布的商业用房房屋租金标准给予适当的租金减免。国家、省、市另有政策优惠的,从其规定。(市商务委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资委、财政局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17.加强"一店一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字号企业建立分类台账,指导其制定创新发展、活化重组的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广州老字号协会)

18.加强和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区联动加快推动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并及时推广成功经验。积极协调解决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19.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等手段,提升老字号经营能力和发展水平。组织指导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相关行业规范,打造"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业"的社会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广州老字号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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