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政务公告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5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区、各企业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4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下达,请遵照执行。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馈工作,配额应重点分配给配额使用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各地配额二次分配方案应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备案,同时抄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

    附件:2014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商  务  部

2013年12月12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