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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9-01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粤府函〔2016〕27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广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穗府报〔2016〕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州市人民政府作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要坚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积极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重点在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服务贸易投资规则,打造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为全省乃至全国服务贸易发展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三、省商务厅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及时跟踪分析《方案》实施情况,指导和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试点经验和成效的总结评估并督促广州市人民政府定期将试点成果上报商务部和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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