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汽车及零部件、船舶海工)拟扶持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分配计划的通知》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汽车及零部件、船舶海工)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拟扶持项目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联系人:姜小姐 8109746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子邮箱: jiangyuanyuan@gz.gov.cn
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汽车及零部件、船舶海工)项目资金安排方案.et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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