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符合申报条件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该事项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等工作。现将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资金符合申报条件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8 日。
若对拟符合申报条件单位或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
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名单不是最终资金计划下达名单,具体资金安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资金符合申报条件单位名单.xls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12日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1098757,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2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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