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1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广州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要求,对广州市2021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214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核查,165家参加年度核查的企业符合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要求,列为合格企业;16家未报送年度核查材料,仍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已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但没有办理证书注销手续企业,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其余33家企业中,1家企业已办理注销,32家企业移出统计管理。
公示期从2022年3月21日-27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广州市商务局特种商业处
电 话:81305301
传 真:81070579
附件:1:2021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165家).xlsx
2:2021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16家).xlsx
3:2022年已注销拍卖许可业务企业名单(1家)及2021年度核查移出统计管理名单(32家).xlsx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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