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疫情防控综合项目企业境外参展和企业线上参展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外贸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疫情防控综合项目企业境外参展和企业线上参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商务贸函[2021]3号)文件要求,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境外参展和企业线上参展事项的征集、初审、第三方评审等工作。现将2021年疫情防控综合项目企业境外参展和企业线上参展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9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安排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1年疫情防控综合项目企业境外参展和企业线上参展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xlsx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6月3日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88902120,传真:81097902,邮箱:hebing@gz.gov.cn)
受理时间: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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