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的二次公示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外贸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239号)文件要求,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征集、初审、第三方评审等工作。现根据有关意见,对本事项原资金安排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后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6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安排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xlsx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0日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88902120,传真:81097902)
受理时间: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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