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广州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要求,对广州市2019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181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广州市商务局(会同省拍卖业协会广州工作委员会)核查,138家参加年度核查的企业符合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要求,列为合格企业; 40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列为异常企业;3家企业已办理注销,拟移出统计管理。
公示期从2020年4月29日-5月6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广州市商务局特种商业处
电 话:81305301
传 真:81070579
附件:1.2019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核查合格企业名单(138家).xlsx
2.2019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未提交年度核查材料企业名单(40家).xlsx
3.2020年广州市已申请注销拍卖企业名单(3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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