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82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了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4月6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定)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3月31日
联系人:林小姐,电话:81096078,传真:81097902,电子邮箱: linlan@gz.gov.cn
附件
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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