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广州市支持企业境外参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广州市支持企业境外参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委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20日(7个工作日)。
市商务委联系人:嵇姝,联系电话:88906953。
广州市商务委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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