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业务公示

关于2016年促进南沙汽车整车进口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2-07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按照根据《广州市商务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南沙口岸汽车进口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商务产【2016】19号)的有关规定,市商务委开展了2016年促进南沙汽车整车进口项目申报和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工作。遵循突出重点、定向使用、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现将符合条件的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至12月13日。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在该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委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拟扶持项目公示表
 

 

广州市商务委
 2016年12月8日
 

电话:88902315,传真:81097443

 

 

附件

拟扶持项目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州广爵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广东龙粤行汽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

广州汽车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4

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

广州广港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