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资金安排(初步安排)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外贸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173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口贴息项目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08号),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进口贴息项目征集、初审、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等工作。现将广东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资金安排(初步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7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安排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资金安排表(初步安排).rar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0日
(联系人:朱小姐,电话:81097890,传真:81097443)
受理时间: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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