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173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21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7月30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定)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24日
联系人:杨小姐,电话:81045263,传真:81097902
附件:
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安排方案
单位名称 | 拟支持资金(金额单位:万元) |
合计 | 116.92 |
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 46.7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 29.16 |
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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