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业市场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梳理全市专业市场名单,按照区级报送、实地核查等程序,现将我市专业市场名单予以公示。
一、专业市场定义
根据商务部2018年发布第56号公告(《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术语》),结合广州实际,将广州专业市场定义为指以经营某一行业、商品类别或关联领域商品为核心,以批发业务为主要交易形式,并配套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商品交易市场。不包括农贸市场、零售商场等。
二、公示名单
(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期7个工作日。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专业市场定义、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核实。为保障异议处理的公正性与效率,鼓励实名反映问题,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81092002
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1201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五、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名单将正式生效并向社会公布。异议成立的,将按程序核实调整。
(二)未列入本次公示名单的市场主体,可在下个申报周期内更新列入。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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