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拟安排项目计划的公示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等规定,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 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的申报、评审等工作,现将拟安排安排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3月 17日。
二、咨询反映:陈先生,电话:020-88902206,邮箱:369380084@qq.com,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市商务局。
三、有关要求: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具体详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未提供明确的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与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的拟安排项目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项目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拟安排项目计划
广州市商务局
2025 年3月10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8902206,受理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
拟安排项目计划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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