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136届广交会贸促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基地工作站、各有关企业:
第136届广交会将于10月15日至11月4日在我市举办,为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充分用好广交会平台、更好发挥广交会作用有关批示精神,落实省商务厅《办好用足广交会23条工作措施》及我市《第136届广交会以展促消、以展促贸、以展促招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交会参展商和境外采购商资源,扩大广交会溢出效应,现就做好第136届广交会贸促系列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介绍
为向全球采购商大力推介广交会重点企业、亮点产品和重要产业集群,促进贸易合作,第136届广交会及线上平台常态化运营期间,广交会大会将组织“贸易之桥”全球推广及供采对接系列活动、“好宝、好妮探广交”展示活动、脸书粉丝社群共建活动、软文营销活动等贸促系列活动(详见附件1)。
二、产业集群及企业需配合事项
(一)产业集群。
1.按要求填写《第136届广交会贸促系列活动产业集群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各项活动要求材料按时提交给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2.广泛宣传、动员和组织产业集群内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不局限于第136届广交会参展企业)报名参加活动。
3.确认参加“贸易之桥”活动的产业集群,提供产业集群中英文宣传片、集群重点企业名录(20-30家),并派员参加活动,介绍产业集群相关情况。
4.确认参加“好宝、好妮探广交”展示活动的产业集群,在活动进行时派员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参与相应场次活动视频录制。
5.确认参加脸书粉丝社群共建活动的产业集群,提供产业集群图文、视频等宣传素材,如亮点产品、科技创新、绿色环保、设计特色、外贸转型升级成果等。
6.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外贸中心反馈对接效果。
(二)企业。
1.按要求填写《第136届广交会贸促系列活动企业推荐表》(附件3),并连同各项活动要求材料按时提交给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2.确认参加“贸易之桥”活动的企业,提供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按时参加活动前的培训,做好网络测试;建议由外语较好的业务人员代表参与对接。
3.确认参加“好宝、好妮探广交”展示活动的企业,在活动进行时派业务代表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参与相应场次活动视频录制。
4.确认参加脸书粉丝社群共建活动的企业,提供企业图文、视频等宣传素材,如亮点产品、科技创新、绿色环保、设计特色、外贸转型升级成果等。
5.确认参加软文营销活动的企业,提供产品图文宣传素材,如科技创新、绿色环保、设计特色、广交会参展企业成长故事等。如素材内容有深度有热度,主办方将安排美通社记者对企业进行现场专访。
6.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外贸中心反馈效果。
三、产业集群报名与优先安排条件
(一)产业集群报名条件。
1.属于商务部公布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2.基地主要产品在广交会展览题材范围内。
3.愿意积极配合活动相关企业组织、宣传与反馈等工作。
(二)优先安排条件。
1.基地主要产品与活动主题产品类别一致。
2.组织了较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参展广交会或参加广交会主办活动:
(1)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4)细分行业龙头企业;
(5)广交会品牌企业;
(6)广交会CF奖、“i-邀请”等获奖企业;
(7)广交会线上平台付费套餐企业;
(8)其他广交会希望邀请的企业。
四、企业推荐与优先安排条件
(一)推荐企业条件。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2.企业为报名参加活动基地辖内企业,且主营产品在广交会展览题材范围内;
3.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广交会参展记录;
4.遵守广交会相关规定。
(二)推荐企业优先安排条件。
1.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4.细分行业龙头企业;
5.广交会品牌企业;
6.广交会CF奖、“i-邀请”等获奖企业;
7.广交会线上平台付费套餐企业;
8.主要产品与活动主题产品类别一致的企业。
五、工作要求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广泛发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积极报名参加第136届广交会贸促系列活动。请各基地工作站、各有关企业按时提交资料至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13日前汇总《第136届广交会贸促系列活动产业集群报名表》及《第136届广交会贸促系列活动企业推荐表》,连同各项活动要求材料报至我局(贸发处)。
专此通知。
附件2 第136届广交会贸促系列活动产业集群报名表.xlsx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9月4日
(联系人:朱安琪、刘欣怡,联系电话:81045263、3123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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