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老字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广州老字号协会及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广东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4〕58号)转给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严格对照《广东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等文件要求(见附件1),优中选优,推荐意向企业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意向企业对照《广东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进行自评,按照《“广东老字号”申报书》要求,编制本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文件,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7月15日(星期一)前提交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7月17日(星期三)前向市商务局报送推荐函、汇总表(见附件2)和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择优推荐和公示
市商务局将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对企业申报书进行初审,并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核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公示后,推荐上报省商务厅。
四、其他
已经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自动列入广东老字号名录,暂不需提交任何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广东老字号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zip(粤商务秩函〔2024〕58号)
3.广州市各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邓小姐,电话:81098757)
附件3
广州市各区商务部门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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