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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0 17:57:15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对外投资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填报2023年数据)等工作,根据省商务厅工作部署,现将《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商合函〔2022〕16号,见附件1)和有关工作要求转发给你们,请按时限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填报对象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境外企业(机构)证书(注:以《企业境外投资(机构)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并在境外完成注册手续的企业。

  (二)2023年12月31日前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在境外设立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办公室(包括分公司、项目部、经理部等)。

  二、填报截止日期

  2024年6月30日

  三、填报路径及填报方法

  (一)填报路径

  企业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ecomp.mofcom.gov.cn),进入“我的业务-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非电子钥匙用户-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信息管理”进行报送。

  (二)遗失账户密码的企业,可填写《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见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技术支持邮箱fec@ec.com.cn申请。

  (三)相关附件及下载

  企业可到境外投资统计管理QQ群(590671047)的群文件中下载参考附件:《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2023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等。(相关文件均已上传至我市境外投资统计管理1-3群中,已在其他群人员无需重复添加)

  四、企业填报需注意问题

  (一)企业在有实际投资发生时按时填报“对外直接投资月度情况”(FDIY1表、FDIY2表)和“境外企业再投资月度情况”(FDIY6表)。

  (二)在外人员发生变动时,请企业及时填报“境外企业在外人员月度变动情况”(FDIY7表)。

  (三)对外投资并购交易完成后,请企业填报“对外投资并购基本事项”(FDIY3表)。

  (四)及时更新境内外企业信息。请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的“境内投资者管理”页面及时更新完善境内企业所有制性质、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在“境外企业信息管理”中选择所投资的境外企业是否为节能环保产业,以自动生成“境外节能环保产业月度投资情况”(FDIY8表)。

  (五)认真梳理对外投资活动,准确填报“返程投资情况”(FDIN5表)、“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FDIN6表)和“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FDIN7表)。为做好境外电力领域投资和重点农产品产出情况专项统计调查,请企业填报“境外电力生产领域投资情况”(FDIN8表)和“境外重点农产品产出情况”(FDIN9表)。

  (六)填写年报前请先核对“境内投资者管理”中的企业所有制性质、主管机关、行业,更新完善联系方式。境外暂停营业、筹备设立、撤注销的企业请在“境外企业信息管理”-“当前状态”中进行相应调整,撤、注销企业请及时联系我局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证书注销手续。

  (七)根据《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填写境外投资统计年报是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将不予补报,并列入商务部对外投资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公示。

  五、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注意问题

  (一)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工商登记等信息,对境内投资主体的实际存续情况进行清理,如遇境内投资主体已关闭、破产、注销、清算等情况,请做好信息汇总收集,及时反馈我局;请督促境外投资证书或境外机构证书已过期的境内主体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以保证年报统计基数真实、准确。

  (二)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梳理辖区企业2023年实际完成交割的对外投资并购项目,并于5月28日前汇总《2023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见附件3)并发送我局(合作处),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过2023年对外投资并购月报的无需重复报送。

  六、填报培训

  省商务厅定于5月10日(星期五)下午3点采取线上形式举办“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培训会”,由于会场人数限制,请各对外投资企业统一线上参会,使用小鱼易连小程序,会议号另行通知。

  七、咨询方式

  (一)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http://fec.mofcom.gov.cn)统计数据栏目,点击“数据填报指南”,下载学习相关培训视频和常见问题答疑。

  (二)咨询Q群:590671047,备注“企业名-对外投资统计咨询”

  (三)咨询电话:020-88902389、38922206(统计业务咨询)

  (四)咨询微信:添加微信号“SSFET1994-2”,备注“企业名-对外投资统计咨询”

  (五)技术支持:010-67870108-1-4。

  专此通知。

  附件:1.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docx

  2.账号密码重置申请.doc

  3.2023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docx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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