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各拍卖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广州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广州市2023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210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其中,135家企业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75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122家(见附件1)。请合格企业于5月30日前到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广州工作委员会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恒鑫大厦西座903室,联系人:温国健,电话:87396212-8006)。
二、限期整改企业13家(见附件2)。请整改企业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到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广州工作委员会(地址、联系人同上)。
三、对逾期参加2023年度核查的75家企业,将按照《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未报送年度核查材料,仍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已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但没有办理证书注销手续的34家企业,列为不合格企业(见附件3)。
(二)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登记的7家企业、2022年度限期整改不合格且2023年度逾期不参加核查的8家企业,已连续两年逾期不参加核查的26家企业,合计41家建议注销经营许可(见附件4)。
四、请不再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依法申请注销拍卖许可。
附件:1.2023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122家).xlsx
2.2023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13家).xlsx
3.2023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34家).xlsx
广东省商务厅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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