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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第四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2 10:37:36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第四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3〕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区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指导和收集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填写《申报省级公共海外仓汇总表》,并对材料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形成书面初审意见,于12月22日前将初审意见、企业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我局(电子商务处)。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是企业提交材料一式7份,按照A4纸规格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二是材料内容需按《通知》第四点“申报材料第(一)至第(十四)项”顺序编写,附目录并标注页码,对应材料内容页码清晰。三是申报材料涉及外文文件需提供中文译本,翻译件加盖公司印章。四是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提供目录索引格式的PDF文档,连同视频材料刻录光盘(一式三份)随纸质材料报送。

  专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开展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第四批)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省级公共海外仓附件1-3.wps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人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毕天航,电话:81619795)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行政区联系人/联系方式
1南沙汪安然84986693
2番禺石健敏13600033222
3从化李桂仪37903800
4海珠余露威84417643
5黄埔林俊豪82111548
6白云李仕杰80736029
7越秀江桢炜37625631
8荔湾吴金星81510731
9增城郭倩倩82739612
10花都杨笑霞37703596
11天河冼碧莹386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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