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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参加2024澳门•广州缤纷产品展的函

发布日期:2023-10-11 15:25:14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广州市供销总社,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扩大广州与澳门经贸合作,我局将于2024年1月19-21日继续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在广州联合举办“2024澳门•广州缤纷产品展”,欢迎有关单位积极发动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展览简介

  “澳门•广州缤纷产品展”自2012年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十一届,逐渐成为春节前夕国内外采购商、机团单位和广州市民采购年货的展会之一。同时,该展会通过推广穗澳两地自有品牌、名优产品和服务、原创设计、特色代理产品等,帮助穗澳两地参展商拓展国内市场及葡语国家市场,促进了穗澳两地企业的交流合作。

  展览还设有中华老字号街区,帮助我市老字号企业推广其品牌和服务,一方面对接本地消费者,推动老字号品牌建设及推广、宣传,通过政府主导的展会平台挖掘老字号品牌文化价值;另一方面,对接葡语国家和澳门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字号品牌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展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9-21日(展期3天)

  地点: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1号展厅

  三、展览规模及展品类别

  展览规模:展览面积约11000平方米,220个标准展位(澳门110个,广州110个)。

  展品类别:电子消费品、食品、日用品、纺织服装、箱包、鞋。

  四、参展资格

  我局将组织广州老字号产品,以及电子消费品、食品、日用品、纺织服装、箱包、鞋、文创等行业的名优品牌产品参展,并将根据报名企业资质对申请企业进行筛选,对确认参展的企业及其展位面积发出确认通知。参展企业及展品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展商必须为根据适用法律在广州合法注册1年以上(含1年)的公司,且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二)企业报名参展时必须附上展销商品的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盖公章);

  (三)获得商务部、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自主出口品牌”的企业优先参展;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企业优先参展;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著名商标以及国际、国内商标注册的企业优先参展;

  (四)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国家商务部、工商、海关、税务、质监、外汇、环保、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等;

  (五)所有产品均须为适合连锁、超市、百货、批发、代理等方式经营的终端消费品。以下情况的产品禁止参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设计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产品;在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低俗类保健品、三无产品等;

  (六)曾违反往届澳门•广州缤纷产品展展会规定的企业禁止参展。

  五、展会费用

  (一)展位费为:标准展位(3米×3米,9平方米)6000元/展位。我局将协助企业申请市有关展览扶持资金,具体扶持标准待定。

  (二)展品运输、仓储、光地特装费等其他费用及企业参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报名要求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动本辖区企业报名参展。报名参展的企业于11月30日前填写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并通过链接https://www.wjx.cn/vm/POHhFSi.aspx#提交参展申请。提交参展申请过程中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一次性发送至zhanglin@gz.gov.cn,请勿重复发送。

  附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11日


  (联系人:张 琳,电话:020-81025493,邮箱:zhanglin@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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