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邀请承担第二批中央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C36汽车制造业)跟踪辅导服务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资金管理规范要求,我局拟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央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C36汽车制造业)跟踪辅导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48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起止时间
2023年8月30日至9月7日。
二、承办单位及业务管理要求
(一)承办单位应为在工商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拥有民政部门认定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承办单位应具备高素质的人员队伍,2022年末固定工作人员不低于10人。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工作流程和质量管控机制。在开展工作期间,须有2名固定的人员保障,需保证工作质量,并按时完成承办任务。
(四)工作过程中,承办单位人员的管理和责任由承办单位负责,且承办单位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委托事项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提供时间。
2023年9月—2026年6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工作具体内容。
1.配合委托方组织符合要求的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实施载体及项目进行评审,对申报的实施载体及项目出具相应评审意见;
2.配合委托方每半年对申报的实施载体及项目定期辅导并出具辅导意见;每半年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辅导,确保资金使用不在负面清单内,及时发现偏差并提出纠正建议,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委托方;
3.每半年按照上级要求辅导实施载体及项目提供自评报告,并按照委托方要求辅助整理实施载体及项目整体评估报告涉及文件;
4.配合委托方不定期走访调研实施载体及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纠偏;
5.根据委托方要求配合调研省内外同类项目工作经验;
6.配合委托方组织符合要求的验收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辅助进行验收评审,并对申报的项目出具相应验收意见。
四、工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有意向的单位需准备工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工作方案和计划(包括人力投入、时间进度表、经费使用、服务质量承诺等);
(四)其他相关材料(参照评分表提供)。
五、提交工作意向书的时间和地址
工作意向书需准备一式两份并密封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在9月7日(星期四)下班前交至市商务局贸管处(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2402室,邮政编码:510170);联系电话:81096829;提交意向书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函告。
附件:1.单位申请表.wps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向思行,电话:8109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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