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邀请参加委托开展省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评审工作报价的函

发布日期:2022-08-11 14:35:57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评审工作,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报价,本项目报价不超过16万元人民币。我局将综合考虑采购需求、质量、服务、报价高低等因素,最终确定评审工作委托服务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是省级进口贴息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口技术和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具体评审工作量需待全部申报资料收齐才能确定(参考数据:符合条件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约120家;上一批进口技术和产品项目申报企业81家,申报项目合计8880余项)。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检查申报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二)核对申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和要求。

  (三)评审机构应能对企业提交的进口报关单的通关情况进行验证。

  (四)评审机构按要求汇总、整理评审结果数据和资料。

  (五)评审机构应能安排《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所支持进口范围相关行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六)评审机构应能在收到评审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评审工作,提交评审数据并分别按进出口贸易公司类和先进技术和产品类出具《评审报告》,配合开展评审后续工作(含项目复核等)。

  (七)如需要,评审机构应按要求将企业申报数据录入网上申报系统及对网上数据进行处理。

  (八)在实施项目评审过程中,评审机构应能安排交通工具和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报价单位提交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工作方案和计划(包括评审工作报价、评审人员配置、评审工作计划、服务质量承诺等)。

  (二)报价单位要求。

  1.报价单位需提交一式2份书面材料以及全套资料的电子光盘,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2.本项目评审应配备评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工程技术方面、外贸方面专家、财务方面专家分别不少于2/5、1/5、1/5。

  3.材料移交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应提供项目初评情况,15个工作日出评审报告(视评审工作进度情况可适当延后)。

  (三)截止时间。

  2022年8月15日下午18: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点。

  广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州百货大厦商务楼24楼)。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wps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1日


  (联系人:姜媛媛、朱安琪,联系电话:81097467、81045263)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