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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9 17:00:14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等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22〕10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4月22日印发的《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一、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商合函〔2022〕16号)要求,指导、督促辖内企业做好2021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填报工作。请各相关企业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二、根据统计制度规定,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设立的1年(含)以上的办公室(包括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等)属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内容,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督促有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进行填报。请各相关企业据实填报。

  三、请各相关企业做好对外投资并购情况的梳理和统计工作并填写《2021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收集汇总辖内企业填报的《2021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并于6月10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至我局(合作处)。

  四、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工商登记等信息,对境内投资主体的实际存续情况进行清理,如遇境内投资主体已关闭、破产、注销、清算等情况,请做好信息汇总收集,及时反馈我局;请督促境外投资证书或境外机构证书已过期的境内主体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以免纳入年报统计基数。请各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相关自查及手续办理工作

  五、省商务厅已于4月下旬举办了“2022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线上培训会”,相关培训视频和常见问题答疑等内容已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商务领域培训”栏目中发布,请各相关企业观看学习。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持续提升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共同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

  专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wps

  2.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pdf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陈苑、卢勉,电话:81096720、8890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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