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广州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17:14:51 来源:市商务局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4月6日


  (联系人:朱红兵,联系电话:81097890)

  

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对我市所属招标机构和招标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招标机构年度检查率不低于所属招标机构数的10%,抽查的所属招标项目数量,应当不少于5个或者上一年度所属招标项目数量的1%(两者以高者为准)。坚持监管规范高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活动,提升我市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组织

  广州市商务局负责我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局对外贸易管理处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贸管处负责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录入和维护。(4月完成)

  (二)宣传准备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交流的作用,在已建立的广州国际招投标交流群宣传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背景和意义。(6月完成)

  (三)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截至2021年12月统计,所属我市招标代理机构数为63家,2021年全年招标项目数为286      个,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招标机构和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拟确定随机抽查7家招标代理机构和5个招标项目。

  (四)开展市属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机构“双随机”抽查。从中国国际招标网上的招标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机构,从招标项目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项目,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1.采用实地检查形式。按照实施方案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机构合法合规情况依法实施检查(附件1)。(11月底前完成)

  2.完成检查结果记录(附件2),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布。执法检查人员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果记录。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结果记录,由执法检查人员签字后存档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布。(11月底前完成)

  3.依法处理并公告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依法公告处罚结果。对不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依法依纪移送其他部门处理。(11月底前完成)

  4.报送总结材料。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总结报告通过招标网报商务部,在2023年1月15日前报送书面材料。

  附件: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广州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检查结果记录表.doc


附件1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1

招标代理
机构检查

1.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情况。

1.招标投标法第二章。
2.条例第二章。
3.1号令第三章。
4.5号令。

2.招标代理专业人员情况。

3.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及注册信息变更情况。

4.招标代理行为。

2

招标投标

活动检查

招标

1.招标方式。

1.招标投标法第二章。
2.条例第二章。
3.1号令第三章。

2.招标组织形式。

3.招标委托合同。

4.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投标

1.投标人资格。

1.招标投标法第三章。
2.条例第三章。
3.1号令第四章。

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及答复情况。

3.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和送达情况。

4.联合体组成情况。

5.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

6.有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开标和评标

1.开标情况。

1.招标投标法第四章。
2.条例第四章。
3.1号令第五章。

2.开标异议提出及答复情况。

3.评标委员会组建情况。

4.评标专家选取情况。

5.评标情况。

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

1.评标结果公示。

1.招标投标法第四章。
2.条例第四章。
3.1号令第六章。

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及答复情况。

3.确定中标人。

4.中标结果公告。

5.中标通知书。

6.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7.招标、投标、评标情况依法上报及存档情况。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简称1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6年第5号,简称5号令)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