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1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各拍卖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广州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广州市2021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214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扣除1家注销企业,应参加2021年度核查企业213家,其中,166家企业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47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166家(见附件1)。请广州市各拍卖企业于4月15日前到广东省拍卖业协会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协会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恒鑫大厦西座903室,联系人:温国健,电话:87396212-8006)。
二、对没有参加年度核查的47家企业,将按照《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未报送年度核查材料,仍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已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但没有办理证书注销手续的15家企业,列为重点监管企业(见附件2)。
(二) 连续3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核查,且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含己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登记、或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32家企业移出统计管理(见附件3)。
三、 请不再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依法申请注销拍卖许可。
附件:1.2021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166家).xlsx
2.2021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15家).xlsx
3.2022年已注销拍卖许可业务企业名单(1家)及2021年度核查移出统计管理名单(32家).xlsx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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