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推荐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电商企业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商务系统和行业商协会、电商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电子商务工作圆满完成了“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任务,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贡献了电商力量。为发掘典型、树立标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知》(穗府办〔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推荐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电商企业予以督查激励。现就推荐工作明确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在广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商企业。
(二)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在行业发展中居于领先地位,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的电商企业。
(三)近2年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明显。
(四)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推荐标准及数量
(一)按照广州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电商企业推荐评分表(详见附件2)进行评分。
(二)根据评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择优推荐不超过10家企业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的电商企业。
三、推荐企业激励措施
(一)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通报表扬;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相关荣誉;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邀请参加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等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邀请在其电商平台发放政府消费券;
(五)组织媒体参访团进行宣传报道。
四、申报材料
企业按以下要求编制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并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一)申请书(附件1);
(二)评分表(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承诺书(附件3);
(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电子商务推动经济复苏和消费升级、参与重大线上促销和行业交流活动、促进社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支持防疫保供、促进绿色发展、参与公益事业等内容,以及相关佐证图片、新闻报道等;
(六)各种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的认证、荣誉、获奖情况复印件;
(七)2021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八)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需包含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等指标;
(九)推荐评分表所涉及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要积极发动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报送资料侵犯他人权益,取消推荐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企业对照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将完整版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后于4月2日(星期六)前报送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纸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步报送电子版)。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遴选后于4月8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局(电子商务处),同步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dswlc@gz.gov.cn,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所属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州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电商企业申请表
2.广州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电商企业推荐评分表
3.承诺书
(点击下载附件1-3.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石志高,电话:8109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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