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和《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港澳办关于加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家政劳务合作管理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商合函〔2022〕5号)和《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港澳办关于加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家政劳务合作管理事宜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22】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专此通知。
附件:1.商合函【2022】5号 .pdf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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