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1〕178号),现拨付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详见附件)。
各企业收款后请按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安排表.docx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联系人:孙瑞,联系电话:8890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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