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一批)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7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87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106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拨付我市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一批)奖励资金。请各有关企业填写《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附件2),并于9月22日(星期三)前报送我局(外资管理处)。
请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严格专款使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一批)奖励资金拨付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18日
(联系人:林贵汕、卢穗婷,电话:88902883,88902128,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3楼1301室)
附件1
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一批)奖励资金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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