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方向)第三批扶持资金的通知
有关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商务商贸〔2017〕8号,下称《细则》)的规定,经有关区验收和企业信用情况核查,现拨付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方向)第三批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拨付
本次拨付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等企业项目扶持资金共440万元(见附件),扶持资金由市商务局直接拨付给有关企业单位。
二、资金使用
申报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及财务制度规定作相应的财务及会计处理,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应专项用于项目投入、项目的升级改造、后续完善或项目相关业务方向投入等,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三、监督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并按照《细则》的要求,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方向)第三批安排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81098002)
附件
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方向)第三批安排表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