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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1粤澳名优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15:10:40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粤澳经贸合作,省商务厅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定于今年7月30日至8月1日在澳门威尼斯人会展中心联合举办“2021粤澳名优商品展览会”。为做好相关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概况

  展会名称:2021粤澳名优商品展览会。

  展会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8月1日。

  展会地点:澳门威尼斯人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广东省商务厅、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协办单位: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澳门旅游局、经济局及各大商会。

  广东省承办单位: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澳门承办单位:广告天地有限公司。

  二、展览会内容及组展要求

  (一)名优商品展览。本届展会主题为“智慧生活样板间”,分为“智慧养生”、“智慧家居”、“智慧办公”、“智慧生活”四个类别,展览商品包括食品餐饮、家居家电产品、文创商品、电商平台以及科创或青创类企业,并欢迎“老字号”企业参展。其中大湾区九市将设置“样板间”(特装区域),集中展示本市特色产业产品,每一“样板间”约12个标准展位。广州市将重点组织“智慧生活”类别企业参展。

  参展企业和展览商品有关要求如下:

  1.展览商品必须符合我国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检验检疫和通关有关规定,食品类参展企业必须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食品出口企业;

  2.企业报名参展时必须附上展览商品的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展企业必须申报展览商品清单,没有申报的商品不得在展会上展览。

  (二)各市投资营商环境展示。展会期间,将以展板形式向与会者介绍各市投资环境。相关推介资料由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准备。

  (三)产品推介会及商业配对洽谈活动。展会期间,将举办“粤澳一对一供需对接会”,有意向参加产品推介和商业配对洽谈的企业,请在报名时一并申报。

  三、展会费用

  本次展会标准摊位面积为9 平方米(3m×3m)。摊位费(600元人民币)以及企业人员赴澳门等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产品推介会、商业配对洽谈等活动免收费用。

  四、展品运输

  (一)各参展企业发送的展品必须先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经检验合格后,再按要求将展品运至指定的广州仓库(时间、地点及澳门方联系方式另行通知),广州仓库至澳门展馆的运输由澳门方负责(每家参展企业2 立方米以内的展品免收运输费用,超出部分费用由参展企业负责)。展会结束后,展品回运费用由参展商自理。

  (二)进入大湾区9 市“智慧生活样板间”展示的参展企业,若产品只展不销(指在展览会期间产品不得售卖或赠送,只作展示用途的),于6 月15 日前与展会澳门承办方联系,报送产品数量、型号等信息,交由澳门承办方统一安排集货运送至展会现场,展览结束后将原路返回集货点,参展企业自行取回自身货物(每家参展企业2 立方米以内的展品免收运输费用,超出部分费用由参展企业负责)。

  五、工作要求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辖区内企业报名;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于5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时前,填妥附件报名表(含电子版)报送至我局(会展促进处)。我局将会同省商务厅、省外经贸企业协会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后再次通知企业。

  附件:2021粤澳名优商品展览会报名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罗健晋、夏婷婷,电话:88902083、88906182,邮箱:gz1215@aliyun.com)

附件:

2021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地址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件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外资企业  □  民营企业   □  集体企业

商标(品牌)

是否境外注册商标

□  有    □  无

名牌

□  中国名牌产品    □  广东省名牌产品

名标

□  中国驰名商标    □  广东省著名商标

老字号企业

□  中华老字号  □  广东省老字号

行业龙头企业

□  是    □  否

相关活动

产品介绍会

□  参加

□  不参加

商业配对洽谈

□  参加

□  不参加

申请展位数量

展品类别

 □ 家庭电器    □ 食品餐饮     □ 文创礼品    □  家居产品    

 □ 电商平台   □科创青创

展销商品清单(可附页填写)

注:1、参展企业必须填写所有展览商品清单,未填写的商品不允许在展会上展示和销售。2、参展企业只能销售本公司生产或代理销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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