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利用外资项目(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项目)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穗商务函【2021】22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9〕106号)、《广州市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利用外资项目申报指南》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拨付我市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利用外资项目(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项目)奖励资金(第三批)。
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严格专款使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利用外资项目(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项目)资金(第三批)拨付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25日
(联系人:林贵汕、卢穗婷,电话:88902883,88902128,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301室)
附件:
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利用外资项目
(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项目)资金(第三批)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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