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考核的办法〉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专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1月28日
(联系人:苏章益,联系电话:8890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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