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打造时尚之都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穗商务函〔2020〕933号
各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贸促会:
为推动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促进我市时尚产业发展,助力我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广州市打造时尚之都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6日
(联系人:林俊亮,联系电话:81098002)
广州市打造时尚之都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推动我市时尚产业发展,着力展示广州“千年商都”国际化、时尚化的城市形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力我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时尚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时尚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项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把广州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时尚流行策源地、时尚文化交汇点、时尚品牌集聚区、时尚商品集散地和时尚活动荟萃地,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时尚之都。
(一)着力提升广州时尚产业创新设计能力。打响“广州原创”、“广州设计”、“广州定制”、“广州智造”的品牌,在创意设计资源集聚度高的服装服饰、箱包皮具、珠宝首饰等领域,培育建设不少于3家时尚产业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推动国内外知名时尚设计师、时尚品牌信息交互,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发系统集成产品,提升时尚产品功能和服务性能。
(二)加快提升广州时尚产业生产制造能力。加快时尚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时尚产业深度融合,提升产业能极;与全市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对接,促进我市时尚产业由制造向智造转变及能力升级。
(三)大力提升广州时尚产业贸易展销能力。培育25家年产值超过十亿元的行业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在线定制、网络预售、众筹团购等个性化、定制化销售模式,鼓励企业以新零售、数字贸易和直播电商等新型商业模式为切入点,打造全球时尚产品集散中心和名品中心。
(四)积极提升广州时尚产业品牌孵化培育能力。每年评选10位广州时尚名师、10个广州时尚名品、10家广州时尚名店、10个广州时尚设计师工作室。推动我市时尚产业区域品牌向全国性品牌发展,利用其品牌影响力和渠道发展自主品牌,嫁接国际知名品牌,拓展品牌国际化之路,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
(一)产业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1.加快时尚产业载体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规划建设或改造一批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展示发布、旅游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专业市场及市场集群、特色小镇、商业街区、产业园区等,推动时尚块状经济向时尚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做强优势产业链,形成时尚产业的专业化集聚。把时尚产业纳入城市更新规划,形成时尚产业集群的连片建设,打造时尚集聚区域。(牵头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优化供应链管理和建设。依托物流标准化、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等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广州时尚产业的供应链服务体系,形成面向全球时尚价值链的互联网化供应链平台。积极整合海关边检等部门政策资源,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把广州打造成为国际时尚产业的贸易订单处理和营运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创新设计能力提升行动。
3.加快时尚设计发展。以产业集群、专业市场为依托,鼓励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原创设计基地,打造设计师价值创造平台,推动时尚行业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大力提升广州原创时尚创意设计水平。开展时尚“名师”、“名品”、“名店”等评选活动。整合高校、企业、设计机构、行业协会设计研发力量,吸引高端设计创意资源,形成时尚设计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4.促进产业融合对接。推动时尚创意设计与工业设计对接,在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电子消费品、汽车等产品的设计领域加快融合,增加工业产品的时尚元素。推动时尚设计、展示与数字创意对接,特别是与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交互娱乐、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提升数字产业的时尚化程度。聚焦纺织服装、美妆日化、箱包皮具、珠宝首饰等时尚产业集群,推动特色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通订单、设计、生产、物流、金融等产业链各环节,加快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向规模化个性定制生产方式发展。推动时尚与专业市场转型升级融合,引导市场成熟度高、研发设计和供应链整合能力强的市场向集时尚展示交易、时尚发布、品牌培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品牌孵化中心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
(三)产品展示贸易升级行动。
5.搭建时尚发布展示平台。打造广州国际时尚节、时尚产业大会等时尚品牌活动,通过时尚品牌大秀、时尚发布、时尚论坛等活动,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时尚发布平台。鼓励纺织服装和设计师行业组织、特色服装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专业市场和企业举办时装周、定制周、品牌商品秀等时尚发布和展示活动,探索整合相关资源,打造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时尚展示平台。扶持一批新型的时尚互联网平台。探索把花城广场、海心沙、广州塔等新城市中轴线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时尚展示带。(牵头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
6.打造时尚产业品牌IP。鼓励时尚品牌借助策划手段加强个性化定位策略,塑造各具特色、形象鲜明的品牌形象。借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型互联网模式,依托广州时尚产业供应链优势,鼓励品牌多平台和自媒体个性化文化宣传,探索多领域全方位深度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提升品牌内涵价值和运营能力,推动网红定制模式发展,孵化一批时尚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时尚达人,打造一批时尚产业品牌IP。(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打造国际性、区域性时尚中心。根据商圈特色,打造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时尚中心,拓展时尚产品流通渠道。推动天河路、北京路、环市东、上下九等零售商圈及流花矿泉地区、十三行、站西路、华林、中大、狮岭、三元里、大罗塘、新塘等专业市场集群,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及产品流通渠道,提升时尚潮流品牌占比,强化提升专业市场时尚产业服务平台功能,扶持一批时尚产业网络交易平台,促进时尚产品交易。打造时尚品牌总部基地,规划年轻原创品牌发展空间。支持“定制之都”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引导制造企业及品牌商家入驻体验中心,建设定制服装、定制皮具、定制皮鞋、定制化妆品等主题消费体验馆,促进“广州展示”向“广州定制”延伸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区政府)
(四)时尚品牌培育行动。
8.培育重点时尚品牌。支持企业通过增强设计、制造、营销能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服装、皮具、鞋、珠宝、化妆品品牌,争创国际知名品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进一步优化生产加工模式,主动适应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高端化、反应快的时尚市场需求,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定制消费体验,创建中高端自主时尚品牌。(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9.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以法律法规、行政手段、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时尚创意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时尚品牌保护目录,加大力度打击时尚产业领域侵权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鼓励时尚创意设计知识产权权利申请,鼓励时尚设计领域的专利申请。指导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善时尚创意设计领域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信息检索、资产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链,为时尚创意设计提供服务支撑保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时尚消费升级行动。
10.激发时尚消费活力。加快我市重点商圈品牌化、时尚化、国际化发展,鼓励国内外知名时尚品牌入驻大型商场或商业街,开设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将我市打造成国际时尚品牌商品、服务和新型消费体验登陆华南、登陆中国的首选地。鼓励大型商场与时尚品牌合作,大力促进时尚消费,注重发展年轻化消费结构产品、场景等,发展集时尚设计、展示、发布、购物、旅游、文化体验等为一体的时尚消费新模式。关注定制服务及品牌的发展,支持时尚品牌利用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开展营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1.提升时尚商品层级。与纽约、巴黎、伦敦、米兰、东京等时尚之都时装周组织机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加强交流对接,开展时尚设计和品牌合作,争取国际知名时装周以不同形式、元素落户广州,提振广州国际时尚知名度。引入一批海外时尚新品在广州首发,提升在穗时尚产品的档次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12.培育时尚消费新热点。鼓励和引导市民消费理念升级,积极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时尚消费新热点。发布广州时尚生活地图,为广州市民消费时尚产品提供指引;编制发布广州时尚产业地图,重点标注广州时尚企业、时尚院校(专业)等,为国内外时尚机构和人才与广州时尚产业对接提供指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六)时尚传播平台建设行动。
13.对接知名时尚产业平台。支持和组织时尚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国际时尚生活博览会等境内外知名时尚展会;联合世界知名平台机构、行业协会,培育和引进时尚产业及相关领域的专业品牌展会,扶持和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性时尚展会(节),充分利用时尚发布、展示、交流、交易等平台资源,发布时尚潮流讯息;稳定提升专业市场发展成品牌集聚展贸平台,打造不落幕的时尚展网红打卡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4.搭建广州时尚传播平台。建立与伦敦、巴黎、纽约、米兰等国际著名时尚城市的联动关系,鼓励时尚产业的顶级设计师到广州进行“名师”发布、“名品”首发等活动。吸引世界知名时尚传播媒体落户广州,培育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有时尚传播媒体。推动全球时尚设计师、时尚品牌、时尚用户信息交互,提升“时尚广州”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5.加强工作协调。市商务局协调市委宣传部及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区政府,整合利用全市资源和各宣传渠道进行统一宣传推广,及时协调解决时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时尚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6.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组织,支持广州专业市场商会等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广州时尚之都建设联盟,邀请大专院校、时尚研发机构、专家、设计师、时尚达人等组建时尚产业智库,在促进时尚设计发展、组织举办时尚展示活动、发布时尚产业发展报告、开展时尚评比、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资金保障。
17.各部门充分利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广州市时尚产业发展。优先支持和鼓励时尚产品设计创新、时尚展示发布、设计成果产业化、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时尚载体建设、品牌孵化培育、时尚领军人才培育、时尚产业研究报告、时尚文化宣传推广等。(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三)税收保障。
18.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时尚设计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广州市税务局)
(四)金融保障。
19.创新金融服务。完善时尚创意产业融资配套服务,探索建立时尚创意类无形资产确权、评估、质押、流转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时尚产业,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时尚产业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积极为我市时尚企业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推动科技金融联动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建设,健全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收益权证券化等,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用地保障。
20.强化对载体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时尚产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在规划、建设、环评等方面要提供精准服务;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集中规划与布局一批时尚产业重大项目,积极推进时尚产业园、特色小镇等载体建设。(牵头单位: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
(六)人才保障。
21.集聚时尚领军人才。鼓励世界知名的设计师与设计机构到广州设立工作室、研发基地、办事处、公司、总部等。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引进和培育,积极引进全球原创设计师、时尚摄影师、化妆造型师、职业时装模特、品牌营销管理人员、头部网红主播等时尚产业人才及其相关团队。完善引进高层次时尚人才的配套政策,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落实人才落户、子女就学、医疗保险、出入境等生活配套政策。引导相关机构加强与我市企业、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加强合作,培育本土时尚领军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附件:广州市打造时尚之都重点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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