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州交易分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预案》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机构):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11月5日-10日在上海举办,届时,我市广东广州交易分团将组织参会人员赴上海观展和洽谈。根据进博会组委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东广州交易分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预案》,现将预案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疫情防控总体预案和个人防疫工作指引,组织本区参加人员抓好落实,确保我交易分团全体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联系人:陈振东,电话:18988967766)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东广州交易分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确保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广东广州交易分团工作人员和参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东广州交易分团参加第三届进博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东交易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预案》有关规定编制。
三、指导思想
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科学应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四、组织架构
(一)设立广东广州交易分团疫情防控专班
设立广州交易分团疫情防控专班,专班统筹负责广州交易分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为:(1)根据大会和省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广州交易分团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指导督促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3)配合广东省交易团对接医疗救治、防控指导等工作。
五、防控措施
(一)团内所有参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二)团内所有参会人员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体温记录等)并填报、签署报送健康承诺书;
(三)团内所有参会人员注册“随申码”(上海市防疫健康信息码);
(四)交易分团盖章填报《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人员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反馈表》和其附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人员核酸检测信息一览表》。
(五)参会人员每日开展自主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广州交易分团,分团立即报告广东交易团疫情防控专班,并及时到进博会定点医院就诊。(定点医院以举办方公布为准)
(六)在非参展参会期间,建议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如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如需乘坐公共交通,请全程佩戴口罩。
(七)进入展区后,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应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附件:第三届进博会广东广州交易分团专业观众个人防疫工作指引
附件
第三届进博会广东广州交易分团专业观众个人防疫工作指引
根据第三届进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各交易分团到会参观洽谈的专业观众个人应开展的准备工作,说明如下:
一、到本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检测报告
1.专业观众一般在11月6日至10日入场。
2.首次入场时须具备7日内(以采样日期为准)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果报告上无采样日期,则须具备5日内(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核酸检测情况在首次入场时校验;首次入场后,后续日期继续入场观展,无须再进行核酸检测。
4.检测采样或报告日期与最晚首次入场日期对应表如下:
二、及时在注册系统提交核酸检测报告信息
1.须提报信息包括:按要求上传核酸检测报告照片(以jpg或png格式,清晰可识别等),填写核酸检测采样或报告日期(二选一)、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等信息。
2.赴第三届进博会观展洽谈,随身携带核酸检测报告。
1.抵沪(上海以外人员)或首次入场(在沪人员)前14天,进行体温和相关健康监测,逐日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1),按要求提报交易分团或交易团。
2.抵沪(上海以外人员)或首次入场(在沪人员)前1天,本人填写并签署《健康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提报交易分团或交易团。
3.专业观众在注册系统内,以勾选的方式,同意《关于“自我健康监测”和“健康承诺”有关事项的承诺》,承诺单位内所有参会人员按要求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填报、签署报送健康承诺书,该单位及时收集所有参会人员《健康监测记录表》和《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向交易分团或交易团提交。
四、提前注册“随申码”(上海市防疫健康信息码)
1.注册时间。上海以外人员,建议至少于抵沪前24小时注册;上海本地人员也须注册,建议至少于入场前24小时注册。
2.注册方式。(1)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随申办”注册,境外人员仅支持支付宝注册;(2)通过“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中的“随申办”注册;(3)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注册。
(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随申办APP扫描完成注册)
五、注意事项
1.参展参会人员在住宿期间,或进入展区时,或在展区内,如出现体温≥37.3℃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主动配合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的处置措施,在没有有明确诊断结果前,不再进入进博会展区。
2.各分团应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进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人员出现体温≥37.3℃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报告现场工作人员,并主动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的控制处置措施。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一律禁止进入展区。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准备工作是进入第三届进博会观展洽谈的必要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将不能进入场馆。敬请知悉。
感谢您对第三届进博会广东广州交易分团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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