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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7 10:21:15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0〕121号,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组织辖区内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或相关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把申报材料交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审核原件后,于8月20号前把企业申报纸质资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数据材料(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1份,可编辑的附件4、附件5的电子表格1份)报市商务局(贸发处),并提交审核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林岚、谢欲云,电话:81096078、81305659,邮箱:linlan@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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