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广州市肉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穗商务建函〔2017〕27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肉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我委在参考商务部、我省及我市原室内肉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要求等基础上,经征求各区商务部门、有关协会及肉菜市场企业的意见,制订了《广州市肉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指引(试行)》。现印发你们。
专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委
2017年7月11日
广州市肉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指引(试行)
本指引在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广东省《活禽市场建设指南》,我市原室内肉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要求,以及天河区2015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标准等基础上进行拟定,供各区在引导肉菜市场升级改造或新建时参照执行。
序号 | 项目类型 | 规范性指引 |
一、外观建设 | ||
1 | 门面 | 门面、外立面整洁,外墙装饰装修与场内格调相协调。正门中央应悬挂市场名称招牌,招牌设置清晰可辨,招牌内容可以是注册登记核准名称的简称。 |
2 | 地面 | 市场地面必须铺设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洁的材料,如防滑砖、大理石、花岗岩等,地面平整,无凹凸不平和裂缝,并向排水沟(两边)倾斜,通道坡度比约为1-3%。建议设立无障碍通道。 |
3 | 场内墙身 | 市场内墙身(含立柱四周)应贴抛光砖或瓷砖,高度一般不低于1.8m。档位墙壁采用无毒、不渗水、易清洗的材料。 |
4 | 场内天面 | 市场天面建议用涂料进行粉刷或安装天花;如出现漏水、锈蚀、剥落、发霉、变色等损毁现象的,应进行维修,并重新粉刷或油漆。 |
二、水、电、气、卫生设施 | ||
5 | 市场采光和空气 | 市场要自然采光,并有明朗的灯光设施,鼓励采用LED等节能灯具。市场具备出入口较多、自然通风达到场内无臭味、空气质量好等条件的,可采取自然通风方式。场内应安装足量的风扇,确保场内空气流通,地面干爽。要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鼓励市场面积在1000 ㎡以下的安装不低于2.2千瓦抽送风机, 1000 ㎡以上每增加100 ㎡,相应增加0.22千瓦抽送风机设施。活体禽类档位必须设置独立的抽风系统。有条件的市场鼓励安装中央空调或喷雾降温设备。 |
6 | 供水、用电 | 供水、用电设施要完善,每个摊档应有独立的用电设施并安装统一的照明灯具。有条件的市场每个摊档应安装统一的壁扇或吊扇(安装中央空调的除外)。电线、水管应沿墙、柱、天花走,并外套PVC管等,不得悬空或裸露。市场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有防漏电、触电设施。 |
7 | 排水、排污 | 市场排水沟采用明渠或暗渠(建议用不锈钢材料或PVC塑料管制作,或瓷砖铺设),宽度、深度应满足排水排污顺畅的需求。排水、排污系统应设防鼠隔离网,要设置过滤处理设施和初级隔渣过滤设施。市场摊档内应合理设置排水口,将档台上污水引流至地面排水系统。场内地面无污水。 |
8 | 卫生间 | 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置卫生间(不得设置在熟食经营区域内),建设标准不低于二级标准(市场周边50m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图形和符号标志清晰。公共厕所的进出口处必须设有明显标志,建议厕位数量应与经营规模相匹配,卫生间应安排有清洁人员;上下水要通畅,冲洗设施齐全,厕所内通风采光状况良好;鼓励设置残疾人厕位;地面潮湿时,应铺设防滑垫;应设置规范、醒目、统一的公厕导向标志。 |
三、市场经营布局 | ||
9 | 经营布局 | 摊档台应按品种分区,分类归市,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要分开设置,不能交叉经营。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区域要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加工食品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应分开经营。烧腊及其它熟食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禽畜。 |
10 | 摊档台 | 所有摊档台平面要整齐划一,建议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瓷砖等材料铺设,台面下方向顾客一侧应予以封闭,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cm。 |
11 | 场内商铺 | 场内商铺实行集中设档,并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玻璃门或卷闸门。店内货架设置整齐划一,要与场内装饰格调相一致。商品应分类统一摆放整齐,小型商品应装入整理盒或整理篮中统一摆放。 |
四、摊档建设 | ||
12 | 活体禽类区 (适用于我市活禽经营限制区外的肉菜市场) | 建议活体禽类经营区贴抛光砖或瓷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30cm(使用挡水玻璃,可用不锈钢包边),售卖台面可加聚丙烯塑料板等,但不得高于挡水玻璃的1/3,也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或飘出台面。并必须用玻璃与其它商品区隔离,必须符合禽类档“存放、宰杀、售卖”三分离的要求,应建设为槽式水冲式档位,及时冲洗,活体禽类粪便入三格化粪池。存放间与宰杀间要有相对密封设置。售卖活体禽类要使用不锈钢笼,笼底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活动设施,并与售卖间隔开。应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设施等。设立活体禽集中屠宰加工间的市场,并设立独立抽风及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设施等。 |
13 | 生鲜家禽经营档口 (适用于我市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肉菜市场) | 生鲜家禽档口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贴抛光砖或瓷砖,建议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cm(使用挡水玻璃,可用不锈钢包边),台面可加聚丙烯塑料板等,但不得高于挡水玻璃的1/3,也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或飘出台面。生鲜家禽档口的操作台、销售台应使用不锈钢或食品专用材料制作,应配备独立的水、电、抽风设施、照明灯具、杀菌消毒设备,以及符合规范设置的计量设备。档口销售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应至少配备冷藏柜、低温销售专柜(台)各1台;冷藏设备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配备温度显示装置,能够保证家禽产品一直处于0℃— 4℃的冷藏范围。提供生鲜家禽售后分割服务的档口,应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等。 |
14 | 菜档 | 菜档摊档应贴抛光砖、瓷砖或采用不锈钢台面等均可,档台靠通道外侧上沿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cm(建议使用挡水玻璃,可用不锈钢包边)。台面可另加不锈钢冲孔板隔水。台面也可以加装不锈钢架(平面为网状不锈钢冲孔板),呈阶梯状分层放置蔬菜,但最底层不锈钢隔水板不得高于挡水凸边,也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或飘出台面。 |
15 | 食杂档 | 食杂档实行集中设档,每档一般不少于5㎡,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卷闸门。摊档贴抛光砖或瓷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cm(建议使用挡水玻璃,可用不锈钢包边)。台面商品必须分类摆放整齐,散装食品(如豆类)需要整理盒等承装。建议根据摊档台面的具体情况及经营业户的需求,设置不锈钢架。档台下方、面对顾客的外立面,应使用铝塑板、夹板等进行封闭,以也可用图案等进行装饰。 |
16 | 半成品档 | 半成品档(经营腌制、调制加工后的肉菜制品、冷冻食品)每档不少于1.5㎡,贴抛光砖或瓷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cm(建议使用挡水玻璃,可用不锈钢包边)。应配有密闭或保鲜设施。建议配置冷藏设备。 |
17 | 水产、海鲜档 | 水产、海鲜档实行集中设档,一般每档不少于5㎡,鱼池不少于1㎡,须设置操作台,贴抛光砖或瓷砖,摊档台面靠通道的边缘须设置合适高度的挡水玻璃,可用不锈钢包边,台面可加聚丙烯塑料板等,但不得高于挡水玻璃的1/3,也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或飘出台面。配置排污槽、固定污物桶(置于台鲜档设置底下)。鱼池外侧可设挡水沿;有条件的市场对鱼池可统一规划设置气泵摆放位置,导气管、电线应沿墙、柱、招牌或鱼池边缘走,并外套PVC管或捆扎,不得悬空或裸露。 |
18 | 冰鲜档 | 冰鲜档实行集中设档,一般每档不少于4㎡,必须设置操作台,配置排污槽、固定污物桶(置于台底下)以及冷藏设施,摊档台面靠通道的边缘须设置合适高度的挡水玻璃,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在摊档台面靠通道的外立面(挡水凸边下方)加装排水槽。档主在摊档台面铺冰时,应由档内向档外斜向铺设,冰块铺设高度不得超过挡水玻璃,并不能堵塞台面的排污通道,台面须做必要的防漏水处理。 |
19 | 熟食档 | 熟食档每档一般不少于3㎡,贴抛光砖或瓷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cm(使用挡水玻璃,可用不锈钢包边)。熟食(含卤肉、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售卖要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要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置柜,配置加热或冷却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如无专间,不得进行熟食分切。 |
20 | 烧腊档 | 烧腊档每档一般不少于6㎡,须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预进间一般不少于1.5 ㎡。必须设有洗手、消毒、更衣设备,建议用脚踏式或自动感应式水龙头;售卖间必须配置冷藏设备、空调、紫外线杀菌灯,防蝇、灭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及通风排气等设施,设双门柜式售卖窗,装饰灯应安装在售卖间外。建议出入口设双向弹簧门。 |
21 | 水果档(店) | 水果档(店)可以选择用瓷砖、不锈钢等材料铺设,高度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设置,一般不低于80cm。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cm(使用挡水玻璃,可用不锈钢包边)。档台下方,面对顾客的外立面,可用铝塑板、夹板等进行封闭,可以使用水果图案等进行装饰。水果分类摆放整齐,小型水果应统一装在整理篮或专用承装箱内摆放。档内应设置专用的货物存放区,货物存放高度一般不超过150cm。 |
22 | 猪、牛、羊等肉档 | 猪、牛、羊等肉档每档一般不少于5㎡,贴抛光砖或瓷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cm(建议使用挡水玻璃,可用不锈钢包边),台面可加聚丙烯塑料板等,但不得高于挡水玻璃的1/3,也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或飘出台面。在档位招牌下方设置用于挂肉的不锈钢横架,位置须在招牌内侧,不得超出招牌和台面任一边缘,并不得遮挡档台灯光。建议配备保鲜柜。 |
五、证照招牌公示等 | ||
23 | 亮照亮证及价格牌、产品标识等 | 所有档口须设置营业执照悬挂设施(餐饮服务者应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由市场开办方用镶嵌或粘贴的方式,统一悬挂营业执照。市场内必须设置档(店)号牌,摊档应设价格公布牌及产品标识设施(包括农产品、散装食品、熟食标识)。对市场内经营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含烧腊卤肉、凉拌菜、熟肉制品、米面制品、糕点)和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应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与营业执照同时悬挂。市场正门口设置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 |
24 | 招牌广告 | 经营者门面、字号、招牌、排架、灯箱广告统一、规范、美观,与市场装饰格调相一致。招牌等悬挂不能阻碍视线及采光。有条件的市场可统筹协调各档位的招牌字体、颜色及规格。 |
25 | 区间标志 | 市场内应当设置清晰的区间标志和品类标志。 |
26 | 购物指引 | 市场内设置区间指示牌及服务标志、场内摊档应设立档(店)号牌、价格公示牌和承诺书,公示业户信息等。 |
六、安全方面 | ||
27 | 消防 | 市场要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规范要求,通过消防验收。行人通道宽度一般应不低于2米,场内主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要有完备的消防检查制度。市场管理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使用。对档口使用者定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设备使用培训。 |
28 | 检测设施 | 市场内建议按有关部门要求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配备人员定期抽检。 |
29 | 市场视频监控 | 在市场内建议按有关部门要求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实施实时监控。 |
七、管理及制度 | ||
30 | 管理办公室 | 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独立的办公室,办公室需有清晰的标志。规范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在办公室或场内公示。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设置档案柜,用于存放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日常管理记录以及经营业户“一户一档”等资料。 |
31 | 管理制度 | 市场要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引建立和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并不限于:经营者营业执照的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进场违禁商品检查和清退制度、市场计量管理制度、品牌商品登记管理制度、消费纠纷调解登记制度、不合格商品和违法信息公示制度、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办法、日常巡场检查制度、市场公平秤管理制度、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商品溯源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等。公示岗位责任制度包括:场长岗位责任制、副场长岗位责任制、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市场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职责、卫生保洁员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岗位责任制度、食品安全制度(含食品日常管理制度)、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检测室工作要求和检测人员职责等。上述制度应按要求上墙公示。 |
32 | 计量管理 | 建议市场按规定合理配备质监部门认可的公平秤,每个市场设置1-2台公平秤,大型市场在水产、冰鲜、禽肉区各增设1台公平秤;有条件的市场可配备一台可打印称重数据的公平称。签订并公示广州市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 |
33 | 支付及服务 | 鼓励市场档口引进银行卡支付、手机移动支付、金融IC卡、羊城通等多种便民支付方式。鼓励市场统筹规范各档口设置相关刷卡、扫码等支付设施。 |
34 | 互联网服务 | 建议有条件的市场设置网络设施,如:免费WIFI,市场微信公众号等,提供信息公开、规章制度、黑名单、投诉等服务内容。 |
35 | 公用设施 | 在市场内明显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栏,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名称、办公时间和市场负责人、市场管理员姓名、职务、照片等内容,接设置受群众监督。市场内必须设立询问处、监督投诉箱(本)、监督电话。 |
备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参照本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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